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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浏览次数:505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贵阳贵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黔安〔2024〕3号)要求,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贵阳贵安八十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清仓见底、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基本原则。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总纲领、总遵循,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二是突出关口前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三是坚持效果导向。围绕目标任务,全面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针对性细化责任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社会共治。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有效途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加强舆论监督;改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真正把基层基础筑牢夯实。

(三)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贵阳贵安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贵阳贵安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减少,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集中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贵州分课堂+贵阳贵安分课堂”同步的模式,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持续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树牢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持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度开展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监管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

2.全覆盖培训。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除开展上述集中培训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宣传动员、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贵阳贵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培训并经国家和省统一考试平台考核合格;除高危行业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如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食品、药品、烟草、商贸、居民服务、旅游、仓储、邮政、信息化、金融、租赁、汽车修理、公共设施管理、文化、体育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含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影剧院、歌舞厅、住宿、餐饮、网吧以及学校、医院等)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培训并考核合格。其中2024年完成各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训工作;2025年、2026年按规定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复训工作。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聚焦高危行业领域。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从2024年起,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4.强化培训机构建设。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有序推进“考培分离”,健全市级安全生产考试机构,2024年底前完成考试点布局,完成集中考试点建设。严格“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督促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深化提升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在2024年底全面完成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健全完善培训机制。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强化以班组长、一线员工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7.提升逃生避险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和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8.学习宣传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立足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制定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对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杜绝等靠思想,主动作为,认真分析研究,结合事故教训和本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整治重点事项,结合《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贵阳市贵安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深入推进排查整治。同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确保监管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判定标准相关内容和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判定标准,认真对照标准查找、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判定标准的知晓率。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9.提升排查整治实效。坚持源头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城镇燃气、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台设备、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每一项制度。建立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通过专家问诊、现场核查等方式,全面开展全覆盖“动态清零”攻坚行动。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完善隐患整改闭环督办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和行业监管部门复核人、负责人签字的“三签字”制度,县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逐企逐条“过筛子”,审查通过后签字确认,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按县区、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市级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动态清零”工作滞后、进度缓慢、落实不力的地方、部门或单位提出警示建议,对问题突出、发生事故的进行通报、约谈和曝光。

11.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五)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治理行动

12.严格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工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作为城市安全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实际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加强项目立项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

13.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和市场准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安全运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环节安全关口,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运用政策激励、市场引导、标准倒逼等办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清水沟、龙窝、金利、红稗地等煤矿关闭退出。严格落实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风险化工园区的规定,从严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严查处未经安全审查就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指导开阳、息烽县2个化工园区持续开展安全整治提升,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国家和省安排的整治提升任务。

14.持续抓好重大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各项措施,全力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对已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包保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严格落实三级包保(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措施。对煤矿、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严格落实三级包保(市、县、乡政府领导)和驻矿安监员驻矿监管,严密管控。对排查出的“小散乱”企业聚集区域落实县乡两级包保,动态监管。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5.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民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充分应用好应急管理部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6.加快老旧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严格执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燃气、民爆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

17.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运用。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2024 年底前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设应用人员定位场景功能(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视频监控全覆盖、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大提升。加快推进“贵阳市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建设,多部门联动智能监管,实时监测、预警和处置。健全“贵阳气瓶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充装、运输、配送、储存、经营、入户安检等全过程监管。强化数字服务“智慧工地”建设,健全完善数字监管体系,通过执法派单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起重设备系统等升级联网进行信息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服务云平台,实现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推进粉尘涉爆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适时动态监管;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数字化治理行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安全监管。

18.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安装比例显著提升。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通过“电改”“水改”,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19.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推动3处煤矿智能化辅助系统达标建设、升级迭代,力争2026年全市生产煤矿实现智能化辅助系统常态化运行和维护。其中:息烽县大宏煤矿和修文县大营煤矿2024年6月完成升级迭代,修文县三利煤矿2025年12月完成升级迭代。大力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推行使用撬毛台车、凿岩台车、遥控挖掘机、遥控铲运机等机械设备,在重点非煤矿山建设视频智能识别监控子系统;使用胶带运输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带式输送机安装防打滑、跑偏、撕裂、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喷淋装置等保护装置。

20.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工程建设。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三年内完成230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7座,加强铁路人行通道(引道)设置,改造铁路非法人行通道2处。2024年底前健全完善客货运输企业风险画像分析和结果应用机制,根据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事故、违法等情况定期开展集中风险画像分析,区分鉴别高、中、低风险客货运输企业。运用“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和“互联网+安全”手段,将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辆车。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开展安全装置安装应用,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推进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推广应用重型营运货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营运车辆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

21.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2024年完成916套城市危旧房改造目标,2025年和2026年根据当年项目储备情况精准开展城市危旧房改造。认真落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机制,持续开展农房安全常态化排查,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符合政策条件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应改尽改”“动态清零”。

22.全面治理病险水库。开展病险水库治理工作,及时消除水库病险隐患,发挥水库效益。2025年汛前治理完成新增的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全面完成治理。之后按照病险水库治理常态机制,到期一座、鉴定一座、治理一座、发挥效益一座。

23.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督促指导电梯生产单位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2024年底贵阳贵安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任命安全总监、安全员并落实相关人员职责,相关责任人员配备率不低于95%;2024年、2025年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分别组织开展电梯专项检查,突出居民自建房、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严厉查处电梯违法违规使用、维保行为;大力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2024年形成老旧电梯更新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装检验、使用登记等优先提供便捷优质服务长效机制,筑牢电梯安全基础;持续将新增电梯纳入应急管理平台,强化96533统一指挥调度,保证救援高速有效,到2026年持续保持贵阳贵安电梯应急救援平均到达现场时间不高于15分钟;持续提升电梯检验检测质量,改进电梯维保模式,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运行环境,提高电梯检验检测及维保质量。

(七)开展危险作业治理行动

24.出台危险作业监管措施。2024年年底前,市安委办会同住建、人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出台危险作业监管措施,规范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管理。2025年底前在贵阳贵安推广运用国家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5.强化危险作业现场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危险作业领导审批和现场带班制度,凡进行危险作业的必须依法依规依标准落实领导现场审核签字并监护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等深入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从危险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害因素辨识、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作业票证办理审批、现场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四类作业人员(现场责任人、现场监护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措施交底、承包商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危险作业流程,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行为,让危险作业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形成从制度执行到行为落实的闭环管理。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引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

26.加强外包危险作业治理。各地各部门对从事外包危险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新摸排,并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进一步构建外包高危作业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发包单位、承包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有高风险外包施工项目的企业,一律实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重要敏感时段,一律落实最严格的驻点监督措施,实行蹲守驻点或流动驻点。发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项目开工前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条件审查,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外包作业全面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7.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及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地安委办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在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8.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班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在2024年全面推行“班前会”制度、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建立班组安全联锁机制,班组成员互为安全监督员,互相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9.推动社会协同治理。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力度,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在2024年修订《贵阳贵安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30.严厉开展“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安发〔2023〕5号),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动火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定期曝光、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一案双罚”、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每年1月底前,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产业发展特点、季节性特征、阶段性重点任务等,制定本年度打击治理重点及措施,并严格实行“一月一调度、半年一小结”工作制度。

31.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职情况,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虚软”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推广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探索应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双重预防控制系统开展“远程执法”,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32.严格规范开展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2024年出台《贵阳贵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手册》,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实行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制度,提高事故调查规范性、精准性和严肃性。按照“谁调查、谁评估”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工作,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严格执行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3.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市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根据需要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4.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优化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布局,提升专业应急救援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进一步强化驻筑的国家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国家消防救援局贵州机动队伍筹备组)建设。积极推进贵阳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体系建设工作。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宣讲、培训、竞赛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在省市县三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36.强化“五进”宣传和示范引领。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海报展示+分发折页、电子大屏+新媒体等方式,持续宣传推广《贵阳贵安市民安全隐患辨识指南》,提升群众识别隐患、处置隐患能力。紧盯农村安全风险,编制农村安全风险防范手册,并开展宣传推广,提升村民安全意识。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任务分工

市安委会统筹做好贵阳贵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区(市、县、开发区)安委会,贵安新区安委办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国家、省治本攻坚子方案要求,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本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一件事”全链条的原则,由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制定子方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企业资质、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开发区)、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市属有关企业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地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市、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班重要学习内容,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市安委办将从各地、各部门、各有关企业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各地安委办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扎实推进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地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投入,在市、县两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提供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保障。统筹相关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切实支撑保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划,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强化考核巡查。市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和督导巡查的重点,并将考核结果提供市考核委作年度考核综合运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突出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加强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来源:贵阳市应急管理局